01、数据简介
低空经济是以距地面垂直高度 1000 米以下(部分场景延伸至 3000 米)的低空空域为依托,借助通用航空、无人机、城市空中交通(UAM)等航空器,通过载人、载货或作业活动,推动多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。其核心在于实现低空飞行活动的产业化与规模化,构建“航空器研发制造—低空飞行服务—关联产业协同”的完整产业链,广泛辐射交通、物流、旅游、农业、应急、城市管理等行业。
本数据借鉴韩发等(2025)关于低空经济政策试点 DID 的研究方法,选取 2010 年后确定试点空域的 15 个试点省份作为实验组,政策变量设为 1,非试点省份设为 0;把低空经济政策实施时点确定为 2021 年,2021 年之前政策未全面实施,变量设为 0,2021 年及之后政策已实施,变量设为 1。
参考文献:韩发,胡垂立,张薇,等.低空经济赋能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——基于技术创新路径的实证分析[J].科技管理研究,2025,45(16):1 – 12.
02、相关数据
数据涵盖年份、省份、城市、省份代码、城市代码、所属地域、胡焕庸线、低空经济试点年份、Treat(实验组标识)、Post(政策实施时点标识)、DID(双重差分结果)等字段。通过这些数据,可对低空经济政策试点效果进行深入分析,为相关研究提供有力数据支撑。
数据整理:经管皮皮侠数据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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